
確認須移交的事項。
委聘條款會列明 IMSG 處理的紀錄、委任及待辦工作。
委任及通知
按議定範圍準備委任文件及相關公司註冊處通知。
公司紀錄交接
索取登記冊、決議及其他現有公司紀錄,檢視有否缺漏。
待辦事項及限期
釐清待辦申報及臨近限期,議定由誰跟進。
董事仍須承擔公司責任。紀錄缺漏及與原服務商的爭議,須另行處理。
按公司情況議定交接時間表。
- 1
檢視現況
檢視現任服務商、紀錄及臨近限期。
- 2
議定委任
處理盡職審查、範圍、收費及委任文件。
- 3
協調交接
索取紀錄,跟進所需簽署及通知。
- 4
確認後續工作
確認缺漏、待辦申報及年度時間表。
公司秘書委任或離任,一般須在15日內以 ND2A 通知公司註冊處。應議定生效日期及由誰處理通知;周年申報表不能取代該通知。如同時更改註冊辦事處,亦須檢視 NR1 及15日通知期。 註冊處申報要求
交接前須準備的紀錄
- 成立文件及最近的周年申報表。
- 現任董事、股東、公司秘書及註冊辦事處資料。
- 現有法定登記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會議紀錄及決議。
- 待辦申報、公司註冊處來往文件及原服務商的聯絡資料。
- 希望交接的日期,以及尚未能取得的紀錄。
請一開始便告訴我們紀錄缺漏及臨近限期,讓報價及時間表涵蓋所需工作。
- TCSP 牌照 TC004818
- 2016年成立
- 香港金鐘
一般資料,於2026年10月12日核對。法定要求及政府收費可能調整。請按個別情況取得意見;書面報價會確認 IMSG 的服務及收費。
計劃公司秘書交接。
通話免費,解答一般問題:香港公司怎樣運作、我們提供甚麼服務、收費多少。如需針對貴公司情況的具體意見,則屬收費諮詢,每小時 HK$2,500。諮詢後 30 天內委聘 IMSG,首小時費用可從 IMSG 服務費中扣除,不設現金退款。抵扣不適用於政府費用及第三方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