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示例更新日期 2026-10-07
董事不願簽署時,須核對哪些批准及簽署要求?
董事不願批准或簽署公司文件時,怎樣處理。
董事拒絕簽署,對不同文件的影響各異。應逐項核對批准及簽署要求,並一併檢視公司章程細則與適用限期。
示例情境
公司須提交周年申報表,另有財務報表等待批准,但一名董事不願批准或簽署文件。公司須分清哪些事項可按適當程序繼續,哪些需要董事會進一步處理或法律意見。
需要核對甚麼
公司註冊處現行私人公司周年申報指引列明,NAR1 由一名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因此,一名董事拒簽,不一定阻止公司提交已獲適當授權、資料準確的周年申報表。一般在香港成立的私人公司,通常須於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提交;仍須檢視適用豁免或特別規定。
財務匯報須另行評估。《公司條例》第387條要求,財務報表中的財務狀況表須經董事批准,並由兩名董事代表簽署;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則由該名董事簽署。董事會批准與法定簽署是兩項不同要求,並不代表三人或以上的董事會須由每名董事簽署。
董事會通知、法定人數、投票、決定票及書面決議要求,須按章程細則與適用法律檢視。一名董事反對,並不一律令董事會無法有效作出決定。兩人董事會可能分別面對批准及取得兩個法定簽名的困難,應就實際情況取得意見,不宜套用通用捷徑。
保持準確紀錄
列出待辦文件、各項所需授權及相關申報或稅務限期。會議須發出適當通知,並保留議程、來往信件及會議紀錄,包括反對意見。例行通知仍須有適當授權及準確資料;表格接受一個簽名,不代表可繞過相關批准。
向獨立核數師說明情況,並與相關顧問檢視財務匯報及稅務時間表。不能假設董事分歧會延長任何限期。擬罷免董事、解決僵局或尋求股東救濟時,應交由律師提供意見。
可先採取的步驟
01
收集章程細則、待辦文件、近期會議紀錄及相關信件。
02
逐份文件分清批准要求與簽署要求。
03
跟進不受影響的限期,只推進已獲適當授權的申報。
04
發出所有所需會議通知,準確記錄決定及反對意見。
05
請律師評估僵局、擬罷免董事或有爭議的授權。
IMSG 的角色
顧問處理爭議期間,IMSG 可維護紀錄,並協調已獲授權的申報。按議定委聘範圍,我們可整理文件時間表、擬備會議紀錄、協調會計資料準備及核數師聯絡。法定審計仍由獨立核數師負責;法律意見及有爭議的授權,由委聘律師處理。
可向公司秘書團隊提供文件及限期,商討所需行政支援。
官方參考資料
關於這些情境
這些示例情境說明常見行政問題,並非描述特定客戶,亦不保證任何結果。法律及稅務問題須按實際情況取得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