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公司后,须持续履行公司及业务责任。应规划周年申报、商业登记续期、财务报告、报税,以及适用的雇佣或行业要求。
公司记录与申报
应保存公司所需登记册及记录,包括适用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持股、控制权、董事、公司秘书或注册办事处有变,须检视并安排相应记录及通知。股份转让另涉及文件及印花税,并非所有变动都以相同表格向注册处申报。
本地私人公司的 NAR1 一般须在成立周年日后42日内交付,正式不活动公司规则可能影响要求。周年申报表与利得税报税表及公司财务报表不同。
会计、审计与会议
全年应保存会计记录及证明。财务报表及独立审计要求,须按适用法律和有效豁免评估。周年成员大会另有豁免及首个期间特别规则,应确认公司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律套用同一期限。
商业登记与税务
按选定期间续期商业登记,并缴付适用费用。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须处理,亦应检视通知责任;并非每家公司每年都收到每一类报税表。雇主申报一般涉及 BIR56A 及按事件、情况适用的 IR56 表格。
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并非所有控股公司的一般经济实质要求,跨境收入须另作评估。行业牌照及雇佣责任亦应有明确负责人。
服务范围要写清楚
公司秘书委任及合规注册办事处是持续公司要求;向服务机构续约则属合约安排。公司秘书年费不会自动包括所有会计、税务、审计、雇佣或牌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