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R1 向公司注册处申报私人公司的订明资料,一般须在成立周年日后42日内交付,与交予税务局的利得税报税表不同。
本指南范围
本文适用于本地私人公司。公众公司、担保公司及注册非香港公司另有规定。正式不活动公司规则可影响申报责任,因此不能称所有私人公司每年毫无例外都须交付。
确认申报日期及期限
一般私人公司的成立周年日决定周年申报日期,财政年度结算日或报税期限不能取代。经迁册公司则须用适用迁册规则。
NAR1 一般在相关周年日后42日内交付。实际计算及公众假期问题应按注册处最新指引核对,不能只依赖通用日历例子。审阅、签署及交付应提前安排。
准备最新资料
应按现行表格检查公司识别资料、注册办事处、董事、秘书、股本及成员,使用现行商业登记号码/唯一业务识别码安排和表格指示。
董事或注册办事处变动可能须另交通知。股份转让涉及公司记录、交易及印花税,并非一般每次都另交股东变更表格;成员登记册与周年申报各有用途。
登记费
按现行费率,私人公司在42日内交付的登记费为 HK$105,逾期须缴较高费用:
| 申报日期后交付时间 | 登记费 |
|---|---|
| 42日内 | HK$105 |
| 超过42日,3个月内 | HK$870 |
| 超过3个月,6个月内 | HK$1,740 |
| 超过6个月,9个月内 | HK$2,610 |
| 超过9个月 | HK$3,480 |
上述属登记费,检控及法院后果另计,缴付较高费用不等同解决罪行。交付时应核对官方费用表。
签署与交付
注册处指引容许董事或公司秘书签署,但仍须有适当授权及准确资料。应使用现行电子服务网站或其他接受方式,保留交付证据。平台注册、签署及核查选项可变,须跟从最新指示。
NAR1、账目与报税不同
NAR1 申报订明公司资料,财务报表及独立审计属另一组公司责任。一般私人公司的账目并非一律每年另交注册处;利得税报税表则按适用资料及期限交税务局。
欠交可能引致较高登记费及执法,但每次逾期不会自动除名。已过期应取得意见,尽快正确交付。
IMSG 可如何协助?
IMSG 可按约定公司秘书范围维持记录,协调获授权的周年申报准备及交付。请及时通知变更并提供所需资料,确保表格准确。
详见公司秘书服务及注册处私人公司周年申报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