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秘書2025年12月9日 · 更新 2026-10-07 · 3 分鐘閱讀
香港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維持準確紀錄。
須遵守登記冊要求的公司,應識別重要控制人、保存訂明資料,並指定合資格代表協助執法人員;持股或控制有變時須檢視。
Vivien Chung
IMSG 創辦人兼董事 · 特許秘書 · FCG、HKFCG

須遵守登記冊要求的公司,應識別重要控制人、保存訂明資料,並指定合資格代表協助執法人員;持股或控制有變時須檢視。
確認公司是否適用
要求適用於《公司條例》框架內的公司,上市公司等另有排除。註冊非香港公司不能直接當作本地公司處理,經遷冊公司須核對現行適用要求。
不限於持股比例
- 01
持有超過25%股份,無股本公司則看相關資本或利潤權利。
- 02
直接或間接持有超過25%表決權。
- 03
有權委任或罷免過半數董事。
- 04
有權或實際對公司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
- 05
有權對信託或不具法人地位商號的活動行使,或實際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而該信託的受託人或該商號的成員就公司符合上述首四項條件中的任何一項。
亦可能須記錄須登記法律實體。間接持股及控制須配合協議和紀錄檢視,海外法團股東不會自動終止追查。
指定代表是另一角色
合資格代表可為居港自然人成員、董事或僱員,或合資格會計專業人士、法律專業人士或 TCSP 持牌人。代表協助執法人員處理登記冊,與重要控制人定義不同。
存放、確認與更新
登記冊可存於註冊辦事處或其他准許香港地點,須查明通知及例外。訂明資料、通知和確認須維持,不能以通用七日規則取代不同記入及更新條文。
須由 IMSG 確認委聘包括的紀錄及指定代表工作,以及另報價的調查或修訂;不能保證所有歷史缺漏都能在首星期解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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